關于期末考試時間安排、閱卷、成績報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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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教務處 發布時間:2016-1-5 17:07:34
1.期末考試時間安排、閱卷及成績報送要求
本學期第十八周周五(2016年1月8日)下午以前,任課教師安排組織考查課結束,并在2016年1月15日之前完成網上成績錄入,同時将紙質成績單交各系部。
2016年1月11至1月14日舉行全院期末考試,凡期末安排有監考或考務工作的人員一般不得請假,确需請假者,須提前辦理有關手續。
各系(部)可對同頭課、統一命題的公修課,采用流水作業、集體評閱的辦法進行閱卷。閱卷完畢需進行複查,并按期末考試相關要求做好成績錄入(2016年1月20日之前完成)、試卷分析等工作。請各系(部)按相關要求将成績表、試卷分析表連同已閱試卷于2016年1月20日前交教務處。
2.抓緊複習工作,營造濃厚的學習氣氛,動員一切教育資源為期末複習考試工作服務
期末複習考試,是對師生一個學期教學質量的綜合檢驗。學生教師都要高度重視,全力投入,學生要積極複習備考,教師要認真輔導答疑。要嚴格控制文娛演出集會等活動,各教學系、部要充分利用教室、實驗室、機房組織教師定點輔導答疑,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為争取教學豐碩成果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