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禁令: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禮品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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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7-03-17點擊次數:
為糾正教師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不正之風,特作如下規定: 一、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财物。
二、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
三、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遊、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
四、嚴禁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五、嚴禁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
六、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