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清明節假期學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學生工作處編輯:人文君來源:學生工作處
發布時間:2021-04-01點擊次數:
各二級學院:
根據學校《關于 2021 年清明節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為确保放假期間學生的人身和财産安全,結合學校實際,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時間安排:2021 年 4 月 3 日(星期六)至 4 月 5 日(星期一)放假,共 3 天。其中,4 月 4 日(星期日)為清明節法定節假日。
2、高度重視學生安全穩定工作。通過各種有效形式,教育廣大學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學生防火、防騙、防盜等安全防範意識。
3、嚴格履行請假銷假手續。自覺遵守并服從學院教學安排,不提前離校,不逾期返校,個别學生确因特殊原因需辦理請假手續并做好學生假期離校去向登記。學生假期離校要做好去向登記,輔導員要與學生家長落實好離校學生去向。
4、假期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堅決落實“防控七項要求”。保持良好衛生習慣,戴口罩,勤洗手,減少外出,避免聚集,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要及時到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5、嚴格落實和強化值班制度。值班期間,各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 加強值班巡查,認真履行職責,遇有緊急或重要情況,應立即報告,确保問題得到及時妥善處理。值班人員如有變動,将調整後的值班安排(紙質版)送簽後于 4 月 2 日上午 12:00 前報學生工作處。
學生工作處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