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黨支部和黨員管理辦法
人文系學生黨支部和黨員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學生黨員和學生黨支部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學生黨員素質和學生黨支部工作水平,充分發揮學生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和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及上級黨組織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系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生黨員和學生黨支部管理堅持以黨的十六大精神、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從嚴治黨、注重實效、規範管理、完善制度、組織管理與思想教育相結合、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的基本原則。
第二章 學生黨員的管理
第三條 學生黨員基本信息記錄與存檔。黨員的基本信息包括黨員總數、黨員結構和黨員的基本情況、思想情況、活動情況等。
第四條 學生黨員入黨材料整理與存檔
第五條 學生黨員組織生活
(一)學生黨員必須參加學生黨支部的組織生活。
(二)組織生活的主要内容包括結合形勢發展需要和學校中心工作開展的各種學習教育、傳達上級黨組織文件和指示、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發展黨員、處理違紀和不合格黨員以及其它形式多樣、生動活潑、适合黨員特點的活動。
(三)學生黨支部的組織生活一般每月安排1-2次,全體學生黨員,預備黨員必須出席。
第六條 學生黨員紀律處分與組織處理
(一)對違反黨紀政紀的黨員,按照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視其情節輕重分别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内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的紀律處分;
(二)民主評議中被評為不合格的黨員,視不同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勸退、除名等組織處理。
(三)自行脫黨。黨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給予自行脫黨處理。
(四)退黨。黨員如果改變了信仰,或由于其他原因不願意繼續留在黨内而要求退黨的,應同意其退黨。
(五)預備黨員犯了錯誤,根據具體情況分别處理。犯了一般性錯誤的,進行批評教育;犯了比較嚴重的錯誤,但還沒有喪失預備黨員條件的,延長預備期;犯了嚴重錯誤,确實不具備黨員條件的,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六)黨員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必須嚴格執行相關的工作程序,經過支部大會讨論決定,并報上級黨委組織部備案後,才予以公布。
(七)支部大會讨論給予黨員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時,必須通知黨員本人參加并允許申辯。如黨員本人長期外出不能出席,或通知後拒不參加的,支部大會也可以做出決定,給予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
(八)黨員有提出申訴的權利。被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的黨員如對處分或處理決定不服,可以向上級黨組織提出申訴,要求複議。
第七條 學生黨員的黨費
(一)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按照中央組織部《關于中國共産黨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的有關文件執行。
(二)學生黨員一年繳納黨費伍元。
(三)交納黨費确有困難的學生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四)交納黨費時間:每年6月向黨支部交納黨費。
第三章 學生黨支部的管理
第八條 學生黨支部的工作任務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使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到實處。
(二)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定期召開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向黨員布置工作任務并檢查執行情況。
(三)培養教育入黨積極分子,做好黨員發展工作;制定年度培養、教育和發展黨員計劃;指定專人與入黨積極分子聯系;堅持定期考查、入黨前的教育培養、征求黨内外群衆意見等制度和做法,嚴格履行入黨手續,保證新黨員的質量;做好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工作。
(四)經常聽取黨員和群衆的意見和建議,了解、分析學生的思想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九條 學生黨支部的工作和學習制度
(一)領導制度。
支部委員會要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不斷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凡重大問題必須經過支委會集體讨論決定,然後分工負責貫徹實施。未設支委會的支部,凡是重大問題必須提交支部大會讨論決定,或報請上級黨組織決定。
(二)組織生活制度。
學生黨支部要健全組織生活有關制度,每學期組織生活的内容根據校黨委組織部下發的組織生活指導意見确定。一般情況下,學生黨支部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因工作需要可及時召開。支委會每學期要向支部大會報告一次工作。要嚴格組織生活考勤和記錄制度,學生黨支部要将組織生活的内容、參加人員及時記錄在組織生活記錄本上,每學期末上報學院黨委(黨總支)審查。
(三)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按照校黨委的部署,每兩年對黨員進行一次民主評議,并認真做好組織鑒定。要抓好動員教育、個人總結、群衆評議和組織處理四個環節。通過民主評議,增強黨員意識,提高黨員隊伍素質。民主評議中被評為優秀的黨員予以表彰;被評為不合格的黨員,上報系黨支部視不同情況進行組織處理。
(四)發展黨員工作制度。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和《中國共産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的規定,有計劃地發展黨員。定期組織入黨積極分子學習黨章和黨的基本知識。實行黨員聯系入黨積極分子的制度,對所培養的積極分子定期談話,并做好培養記錄。堅持對發展對象進行考察和政審制度,做到嚴格把關,成熟一個,發展一個,防止突擊發展和違規發展。在确定發展對象、吸收入黨、預備黨員轉正等關鍵環節要實行公示制度,确保黨員發展的質量。
(五)黨員黨籍管理制度。學生黨支部要按照嚴肅、慎重、規範、及時的基本要求,認真做好黨員黨籍管理工作。
(六)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學生黨支部根據學院黨委(黨總支)的安排每月至少組織學生黨員召開一次政治理論學習會。政治理論學習的内容為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綱領、基本路線、基本知識、基本經驗以及時事和政策。政治理論學習要緊密圍繞黨員思想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把加強黨性鍛煉貫穿于學習的全過程。第十條學生黨支部的設置
(一) 學生黨支部有支委4人組成,要求必須為正式黨員,分别有支部書記,副書記,宣傳委員,組織委員。
(二) 具體機構設置如下
書記
副書記
組織委員
宣傳委員
學院業餘學校學習小組
監察部
黨章學習小組
年級黨小組
(三)職能分工
1設書記一名,主管各年級黨小組,黨章學習小組,學院業餘黨校和黨員發展及黨員管理與考核,做好上傳下達工作,與上一級黨組織保持高度一緻,全面負責系部學生黨建工作。
2設副書記一名,全面協助書記開展系部學生黨建工作。
3設宣傳委員一名,主要負責宣傳黨的指導思想,擴大支部對内對外交流學習,同時做好支部黨員資料整理與存檔。
4設組織委員一名,主要負責組織支部活動,黨員團員管理與發展黨員。
5設各年級黨小組,對學生支部書記負責,要求負責同學為預備黨員以上,以領導本年級黨小組開展相應工作和管理與培養黨員為主要職責。
6黨章學習小組的主要職能為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管理與考核,并推薦優秀學員到院黨校學習,每兩周進行一次學習交流,下設組長1名,組員3名。
7監察部的主要職能為依照學生黨員考核辦法對重點培養對象、預備黨員、黨員進行考核。定期審核重點培養對象、預備黨員、黨員材料。下設部長1名,委員3名。
第十一條 黨章學習小組量化标準及管理辦法
系黨章學習小組為我系廣大青年學生加入黨組織的思想,學習,交流與實踐活動于一體的大舞台,所有積極向黨組織靠攏的同學都必須服從學習小組的安排和管理,主動參與學習,提高思想覺悟,積極參加活動,從行動中思想上早日加入中國共産黨。
(一) 量化标準
所有學員參加小組學習和活動,考核量化總分為100分,其中學習與活動參與40分,考試40分,思想彙報20分。學期末彙總成績,并作為推薦到學院業餘學習的重要依據。
1學習與活動參與
(1)每次學習與活動開展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曠課每次扣3分,2次無故不參加學習和活動者取消其學習資格,三次遲到或早退按一次曠課處理,學期内全勤加4分。
(2)課堂表現積極,能踴躍參與互動回答老師問題者每次加2分。
(3)學習内容主要以黨章黨史,時政熱點,中共文件為主,活動多以視頻學習,觀看紅色經典電影,參觀,交流座談為主。
2考試卷面分數以100分計,内容多為填空,選擇,簡答和論述題目為主。
3思想彙報要求每一期學員必須交2篇及以上篇數,内容主要可圍繞學習心得,交流體會,時政分析等展開。
(二) 黨章學習小組每學期辦一次,學習時間為每兩周一次,每學期共8次,具體開班與學習時間待定。
(三) 學員産生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守四項基本原則,主動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
2學習成績要求排名班級人數前二分之一,且學期内無挂科者。(大一學生除外)
3群衆基礎好,積極服務同學。(可根據民主評議投票參考)
4經班級民主評議,班主任推薦。
5操行表現較好,沒有重大違紀行為。
6學生幹部優先原則。
第四章 入黨程序
第十二條 支部發展黨員需要以下幾個環節。
1向支部遞交入黨申請書
2經班級民主評議,班主任推薦優秀入黨積極分子參加系黨章學習小組學習(大一大二及大三本科學生),學習時間為兩個月,每兩周一次課。
3經學習考試合格,系黨章學習小組和班主任推薦學員參加學院黨校學習。
4經考試合格且獲得學院黨校結業證書的學員即可作為入黨重點培養對象培養,進入考察期,時間為一年。
5培養考察期一年滿後,經班級民主評議,班主任推薦和支部考核,支部将按學院吸納新黨員要求發展黨員,進入預備期,時間為一年。
6預備期滿一年後,根據學員預備期以來的各方面考核情況表現突出且符合黨員條件的可以如期轉正,不符合黨員條件的即延期培養,一般延期時間為半年至一年。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人文系學生黨支部負責解釋。